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 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 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 号)等相关文件 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 预算,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人每年5000元。我院共有26个名额,二年级及以上班级每个班平均2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30%;体能测试成绩70分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六)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上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1个月,且考评为“良好”及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勤工助学的不受此限)。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校区)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由专人按照要求填写推报意见。
(二)学院(校区)评审。学院(校区)学生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校区)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校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处。
(三)学校审定。学生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校区)推荐学生情况,确定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资助管理部门。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班级评议结果报告,评议报告内写清楚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体能测试成绩。背面附班级公示截图。并提供成绩单。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所有材料10月8日下午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11号楼主楼205办公室。
半导体与物理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