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答辩组及拟毕业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12月下旬召开会议,审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事宜。结合学院实情,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以前完成拟毕业研究生答辩各项事宜,12月10日以前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答辩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提前或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各答辩组在答辩前两天将《答辩安排》(见附件)提交院科研科,届时研究生院将派监督组适时抽查。
(一)答辩审批手续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组成应为单数),其中本校和申请人及导师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3人,博士生指导教师至少3人,与申请人存在联合培养协议单位的专家不可作为校外专家。申请人在答辩前3-5天须将学位论文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为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校外专家担任,导师不能聘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设秘书1名,秘书应由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由至少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中应有至少1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需有一位企业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秘书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申请人在答辩前3-5天须将学位论文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2、思想政治鉴定
由学院级党组织(委托、定向类也可由其所属单位)填写攻读学位期间的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态度等情况),并根据其表现明确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结论。
3、答辩提交材料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准备下述材料:
(1)整套《中北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一份;
(2)各必修环节的证明、支撑材料;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4)对非密学位论文,如内容涉及专利申请保护不能公开上网的情况,应提交《中北大学技术保护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属于涉密论文的,应提交《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申请审核表》,其论文评阅、答辩等一律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党保办〔2023〕5号)等规定执行。
(5)博士论文查新报告;
(6)博士研究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的创造性成果相对应支撑材料。
4、答辩材料审核
(1)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正式答辩申请,由学院审核是否符合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在所有答辩材料填写完毕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已经填写完毕并经学院审核签字的全部答辩材料提交学院科研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组织答辩。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确定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后,先由学院科研科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然后经由研究生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后,领取答辩表决票。
(二)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组织
学位论文答辩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除外),答辩组张贴答辩公告,欢迎全校有关专业的教师及研究生参加。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适时进行抽查。
答辩委员会的表决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获到会委员2/3 以上(含)同意票者为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答辩委员会将建议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未获到会委员2/3 以上(含)同意票者,经论文修改完善,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三、其他事项
答辩相关文件、材料、表格见附件,请各答辩组及拟毕业生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