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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与物理学院2024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按照《中北大学2024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校研〔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4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复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管理,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部等部门成立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组和复试考核专家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晋闽

副组长:唐 军

成  员:院领导、学科带头人

职  责:全面领导、统筹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考核专家组

复试考核专家组由学院与专项招生计划导师商议组建,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招生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且应保证5人及以上;配备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人员1人;另配秘书1人。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最终交由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现场报到

5月27日下午14:30-14:50,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11号行知主楼211会议室进行报到确认。

(二)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时间:5月27日下午15:00开始

地点:11号行知主楼211会议室

(三)复试资格确定

符合校研【2023】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核、外语符合免考条件或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42分及以上的考生,复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外国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录取工作

1.按照招生导师的考生报名情况,以最终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在所报专业内双向选择调剂其他导师。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10 天。

五、其他

1.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

2.任何人员禁止发布、传播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