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2023〕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组 长:李晋闽 李仰军
副组长:唐 军
成 员:梁 庭 荆伟伟 李亦军 杨晓峰 马宗敏 贾平岗 耿文平
职 责:全面领导、统筹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招生复试工作组
组 长:唐 军
成 员:复试小组组长、复试专家及秘书、科研科全体人员
职 责:全面推进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复试录取细则的制定、资格审核、复试录取实施、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名单及方式
1、学院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
2、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见《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半导体与物理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科目”。
三、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5:00-16:00
地点:中北大学11号主楼2层211会议室
2、材料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现场审核需携带以下资料:
(1)非应届本科考生: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⑤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 GPA学分绩点证明;⑥复试费缴费转账截图纸质版(有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备注的转账凭证)。
非全日制考生还应提交《中北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生告知书》(见附件)。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⑤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 GPA学分绩点证明;⑥复试费缴费转账截图纸质版(有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备注的转账凭证)。
非全日制考生还应提交《中北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生告知书》(见附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 ”相关证明材料,携带材料到中北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生缴费
考生需按要求缴纳复试费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费每生 120 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 证号 。收 款 单 位 : 中 北 大 学 , 开 户 账 号 : 0502121929024915246,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缴费时务必备注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复试安排
1、笔试安排
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0:00
地点:请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核现场查询。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生专业能力以及考生综合素质。考生可自行携带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学科竞赛类获奖等证书原件供复试专家参考。
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面试考生答题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3、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
4、调剂复试将根据教育部调剂网开通后启动,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评分办法
复试满分为300分:外国语(含听力及口语)100分,复试科目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七、调剂工作
1、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院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其它条件:
(1)初试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我院初试考数学二的专业,反之不行。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院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行。
(3)初试科目数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相同。
3、我院只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4、对于非全日制考生,我院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5、我院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6、对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我院将按照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我院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得重新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同的全日制专业。
8、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诚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依照《中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30%
(2)初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综合成绩(两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65%+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35%
初试综合成绩(三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学院拟录取名单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4、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报送校招生工作组,经审核通过后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请留意电话、邮件等通知;另请随时关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和半导体与物理学院主页,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4、有关复试的其它事宜请与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联系。电话:0351-3922158。
中北大学半导体与物理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