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中党员和学生骨干的朋辈教育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生兼职辅导员队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教育部令第 43 号)、《中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发[2022]25 号)和《中北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学[202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院实际,设立研究生朋辈辅导员和本科生朋辈辅导员,共同构成学生兼职辅导员队伍。
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1.研究生朋辈辅导员和本科生朋辈辅导员负责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本科生朋辈辅导员负责协助大一班级,研究生朋辈辅导员负责协助大二至大四班级。
2.本科生朋辈辅导员从学院高年级本科生中选聘优秀的学生骨干担任。本科生朋辈辅导员聘期为1 年,按照新生班级数 1:1 配备。担任本科生朋辈辅导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校在籍的大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三)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20%,无挂科。
(四)有学生干部经历,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组织管理、团结协作和调查研究能力,能够处理好专业学习和学生工作之间的关系。
(六)优先参与班主任助理选拔。
3.研究生朋辈辅导员从已录取为中北大学研究生的本校大四学生中选拔,按照本科新生班级数2:1 配备,聘期为3年。担任研究生朋辈辅导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录取为中北大学研究生的本校大四学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三)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四)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兼职辅导员具体承担以下岗位职责:
(一)思想引领:协助班主任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班级建设: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团支部建设,增强班集体凝聚力,为学生在集体中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谈心谈话:与所带班级学生每学期每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深度交谈,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心理动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学风建设: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面向学习困难学生开展精准帮扶。
(五)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深入了解学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关心学生的起居、人际关系;及时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做好宿舍矛盾调解;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对有心理压力或情绪困扰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与帮扶。
(六)信息收集与反馈:收集学生对学校生活设施、餐饮服务、校园环境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整理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同时将学校的相关政策、通知准确传达给学生,确保信息畅通。
(七)安全教育与管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如开设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知识讲座和防电信诈骗、防火、防盗等实践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活动组织与引导: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宿舍文化活动,如班级主题班会、宿舍文化大赛等,营造积极健康、和谐有序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与团队合作精神。
(九)突发事件处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按照学院要求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协助做好后续的处理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三、选聘与培养
兼职辅导员招聘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发布信息(2025年5月7日)。半导体与物理学院根据学校办法和学院实际,核定本科生朋辈辅导员需求数量7人、研究生朋辈辅导员需求数量4人,发布招聘信息。
(二)申请审核(2025年5月12日下午5点前)。学生根据招聘条件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选拔(2025年5月14日,具体时间暂定)。兼职辅导员面试由半导体与物理学院自行组织,择优选聘。
(四)公示聘用。选聘名单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切实加强兼职辅导员的培训培养,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培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辅导员职业技能和职业规划方面。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一)岗前培训。学生兼职辅导员在上岗前,学生工作部应对其集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岗位职责要求、基本工作方法和学生管理规定等内容的岗前系统培训,帮助学生兼职辅导员尽快转变角色,以适应辅导员工作岗位要求。学生兼职辅导员所任职的学院应对其进行学院文化、学院制度、学生专业及课程设置等内容的集中培训,帮助学生兼职辅导员熟悉本院情况,尽快适应学院的学生工作。
(二)日常培训。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学生工作部建立学习、例会制度,通过组织校内外理论学习、工作沙龙、网络教育、社会实践和专、兼职辅导员“结对子”等形式,帮助学生兼职辅导员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学生兼职辅导员所任职的学院,应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帮助兼职辅导员提高职业技能。
五、激励保障
1.学生工作部按照学生兼职辅导员类型,分别按照2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选办法参照《中北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执行。
2.研究生朋辈辅导员三年聘期,每月给予400 元的生活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本科生朋辈辅导员每年给予500 元的话费补助,任职经历可视为担任 1 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所有学生兼职辅导员在评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时,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
3.研究生朋辈辅导员任职期间须入住本人所带的本科生班级楼层。学校按照4人间,上床下桌标准配备宿舍,免费入住。
4.学生兼职辅导员聘期结束,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北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聘书》。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朋辈辅导员在综合素质测评综合实践模块评定中给予优秀等级。
5.学生兼职辅导员任职的学院应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物品,为学生兼职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六、管理与考核
1.兼职辅导员所在学院负责兼职辅导员的管理、考核等日常工作。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面对面谈话,了解兼职辅导员的思想动态,及时为兼职辅导员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2.兼职辅导员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兼职辅导员的聘任奖惩、津贴等挂钩。兼职辅导员所在学院负责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学生工作部备案。
3.兼职辅导员在岗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免去其兼职辅导员职务:
(一)考核不合格的;
(二)违纪违法,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不适合担任辅导员的情形。
七、其它说明
(一)符合学校和学院基本条件的学生,我院仅安排一次面试机会,逾期不予受理,面试场地和时间安排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半导体与物理学院2025年朋辈兼职辅导员QQ群:580256313
详询学院学生科,电话:0351-3921786。
(二)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北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校教﹝2025﹞3号)、《关于半导体与物理学院中北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执行。
半导体与物理学院
2025年5月7日